在台湾透过网络在赌博游戏里下注赌博,究竟有没有涉犯赌罪? 台湾一名陈姓赌客在九州岛乐城赌博获判无罪,理由是网络赌博属密闭空间,不具公开性,检察官不服上诉,痛陈法官不了解赌博网站实际运作,如用网络下注并不构成刑第266条第1项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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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透过网络在赌博游戏里下注赌博,究竟有没有涉犯赌罪?
台湾一名陈姓赌客在九州岛乐城赌博获判无罪,理由是网络赌博属密闭空间,不具公开性,检察官不服上诉,痛陈法官不了解赌博网站实际运作,如用网络下注并不构成刑第266条第1项要件,将形成法律漏洞;台中高分院上周将检察官上诉驳回,维持无罪判决。
尽管检察官洋洋洒洒引用(台湾高等法院暨所属法院104年法律座谈会刑事类提案第5号审查意见同此见解)及有关判决,但台中高分院认为陈姓赌客登入九州岛娱乐城网站下注赌博之行为,实难认为「系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下注赌博」,其所为并不符合刑法第266条第1项普通赌博罪之构成要件,自难以该罪相绳,而将检察官上诉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