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冠手球爭議眾說紛紜 曼聯戲劇性反勝巴黎,高潮定必是最後關頭VAR判罰的十二碼。起初球證指出的判決是角球,及後經過三分鐘的裁決作出決定,比平時的時間較長,某程度上顯示難以作出此判決。 賽後一眾評述也分成兩派,支持判決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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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冠手球爭議眾說紛紜 曼聯戲劇性反勝巴黎,高潮定必是最後關頭VAR判罰的十二碼。起初球證指出的判決是角球,及後經過三分鐘的裁決作出決定,比平時的時間較長,某程度上顯示難以作出此判決。 賽後一眾評述也分成兩派,支持判決與反對各半。其中曼聯名宿李奧費甸南大公無私站在反方,指出後衛轉身擋射門時,難以避免作出巴黎中堅金彭比的動作。正方則認為他的手已經遠離自然位置,有判決的理據。 筆者的觀點則是VAR出現前後的差異。此事件在VAR出現前甚少會判極刑,從世界盃到現在,顯然球員尚未適應此修正,多次無心之下成為失球的罪人,只是因為此球的戲劇性而放大,相信大部分球員均不想遇上。奈何在現今判決尺度,球員在阻擋射門時,必須多加練習將手收起。長遠計,球例應該因為VAR的出現,而對手部的自然位置作出更深入的定義,減少爭議。 足球評述員 微 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