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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首次提起公诉的两起开设赌场案,由广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4月,被告人陈高云、胡全凤伙同他人在广汉市小汉镇小南村等处私人住宅多次开设赌场,邀约他人以掷骰子的方式进行赌博,二人分别抽头获利1万余元及6000余元;今年1月至3月,被告人廖兴德在广汉市连山镇野猪林茶馆等处伙同他人多次开设赌场,安排人员维持秩序,接送赌客,抽头获利,被公安机关于今年3月11日当场挡获20余人。 开设赌场罪是2006年《刑法》修订后增设的罪名,是打击聚众赌博组织者的有效武器。今年5月和6月,广汉检察院相继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上述两案。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公诉部门严格把关,以开设赌场罪快审快诉,争取早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判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5月底及7月初,广汉检察院将两案向广汉法院提起公诉。广汉法院公开审理后,判决廖兴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陈高云、胡全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陈高云有期徒刑10个月、胡全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