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彩民因彩票站未及时出票,致使其错失中奖机会,于是将彩票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的案件,这也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彩票纠纷。 据王某诉称,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通州区于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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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彩民因彩票站未及时出票,致使其错失中奖机会,于是将彩票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的案件,这也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彩票纠纷。
据王某诉称,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通州区于家务村开办了一个彩票专卖店销售福利彩票,2013年12月11日,王某来到投注站购买“快3”福利彩票,该彩票为十分钟开一次奖,在连续购买了三期号码为9(合值)的彩票均未中奖的情况下,王某要求继续购买接下来一期同样的彩票2500注,并另行购买了“225”和“144”的彩票各500注,投注站收取了王某的彩票款准备出票,此时操作屏显示“超过限额”无法出票,投注站工作人员紧急联系上级单位进行授权未果,十分钟后,该期“快3”福利彩票开奖,公布的中奖号码就是“144”,合值为9。按照福利彩票的规则,王某本可以获得65000元奖金。王某认为,彩票站没有出票的责任不在于自己,其已选号并付款完毕,彩票中心因内部销售限额的原因无法出票而致使其错失中奖机会存在过错,应赔偿其相应的中奖金额。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