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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天天流连DC的陈姓华人妇女,较早前在DC违反DC条规,遭警察开具罚单,但一直置诸不理,日前被法庭开出拘捕令,要她交罚款480余元,否则将其逮捕。陈女士3日前往美东联成求助。 携信到联成求助的陈妇,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告DC!”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请她说明状况才能够提供意见,又问她是否经常往DC跑? 陈妇起初只说每个礼拜只去大西洋城DC一次半次。但赵文笙不相信,希望陈妇最后道出实情,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帮到她。陈妇才表示自己生活苦闷,每日都到DC散心,想不到DC特别针对她。 陈妇说,某日她到DC开心,手风不大好,便上了厕所,看见门口有个桶子挡路,便用脚把桶子“移开”,哪知从厕所出来后,有警察把她拦住,旁边有个翻译,指她破坏DC物件,向她开出罚单,要她支付65元罚款。她一口拒绝,警察要她出示证件,她只把一张DC卡交给对方登记。 陈妇说,想不到日前收到法庭文件,心里十分害怕,所以到联成公所求救。 赵文笙于是打电话到法院交涉,法庭要求陈妇在认罪协议书上签字,并交付一笔480元的罚款,即可结案,否则法庭要缉捕陈妇归案。赵文笙了解到,假若之前陈妇依传票上庭,则罚款数额不过区区65元。 “如果当时肯认不当,交罚款了事,就不至于陷入现在的困境,如果不想被逮捕的话,只有交这笔钱了。”赵文笙说。 |